會財局:合夥人或董事人須確保投入足夠時間及資源提供審計服務
會財局發布一份題為《香港非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市場概況》的報告,顯示類別D執業單位的合夥人、董事人均處理的非公眾利益實體客戶數量,遠多於其他類別執業單位的合夥人、董事。
以審計客戶數量而言,類別E執業單位在2022年主導了非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市場,擁有19.53萬位審計客戶(67%)。類別D執業單位排行第二,擁有4.86萬位審計客戶(17%),而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類別 A、B和C執業單位)在2022年則合共服務了4.56萬位審計客戶(16%)。
報告指出,儘管類別E執業單位在2022年佔有最大的市場份額,但類別D執業單位的合夥人、董事平均所需處理的非公眾利益實體客戶更多。在2022年,類別D執業單位合夥人、董事需處理的非公眾利益實體客戶數量的中位數為267,遠超類別E執業單位的中位數的33,以及類別A、類別B和類別C執業單位的中位數分別為64、67和38。
會財局注意到,其中一間類別D執業單位,每位合夥人、董事在2022年平均處理了2932位非公眾利益實體客戶,而另一間類別D執業單位,每位合夥人、董事則平均處理了1464位客戶。數字分別超過相關的中位數約11倍和5倍,即每位合夥人、董事全年平均在每個工作日完成12位和6位非公眾利益實體客戶的審計項目。
該局認為,處理如此龐大數量的非公眾利益實體客戶,對審計質量管理帶來巨大挑戰。在沒有投入足夠時間和資源的情況下,這將必然損害審計質量。
會財局行政總裁賴翠碧表示,局方將持續跟進有關非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以確保市場秩序和保障審計質量。該局強調合夥人、董事人必須以高質量為首要條件,確保投入足夠時間及資源提供審計服務。此外,不論大小實體的審計,包括不活動公司,核數師均須簡明清晰地記錄已執行的審計程序和所取得的證據。
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間,會財局向4713間執業單位發出《查察問卷》,所有執業單位均作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