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住房交易稅收優惠力度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並加大住房交易稅收優惠力度,由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後,個人將購買2年或以上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以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北京市適用與全國統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屋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140平方米及以下,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140平方米以上,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140平方米及以下,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140平方米以上,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