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度押後黃栢鳴內幕交易聆訊
東區裁判法院將針對黃栢鳴(藝名黃百鳴)的內幕交易案再度押後至4月25日提堂。是次刑事法律程序由證監會提起。
黃被控以就傳遞娛樂(前稱天馬影視)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的罪行。大約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他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而他當時為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的消息。
黃的保釋期限獲延長以待進行下一次聆訊,條件是他繳交20萬元保釋金;於所提供的住址居住,並在住所有變更前通知警方;及在離港前24小時通知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