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投公司料CIES投資組合資金年底達3億 下季啟動投資
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下,交由其成立及管理的「投資組合」公布具體運作細則。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今年3月起接受申請。根據政府規定,「新計劃」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300萬元將投放在「投資組合」。港投公司表示,隨着「新計劃」個案審批及資金陸續到位,預計截至今年12月底到賬並配置於「投資組合」的資金最少為3億元,將在明年首季啟動投資。
港投公司將按機制選定2至4名基金經理,為「投資組合」作出投資。而合資格基金經理如具備以下條件將獲優先考慮,包括以香港為總部,並有清晰而具體的業務擴展方案,以展示對香港長遠發展的承諾;管理和決策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行政總裁、財務總監和營運總監(或相等職位的人員)以香港為長駐地和基地,並有超過半數的員工為香港居民;投資團隊全體成員持有證監會第9類受規管活動(提供資產管理)的牌照;成立至少5年;資產管理規模不少於2億元;具備成功籌集機構投資者資金及創投的經驗;以及承諾確保被投企業對香港未來的發展有具體的貢獻方案。
投資領域方面,有意參與的基金經理,須提出最少兩個能為香港科技或商用轉化帶來嶄新發展的新應用或新賽道,聚焦以香港市場為基礎進行探索和孵化;結合香港的優勢、定位和需要,並以推動科技應用的跨地域發展為長遠方向。投資階段和類別預計主要為處於發展階段的企業和團隊。
每支基金規模將不少於5000萬元,於基金成立2年內作出投資。鎖定期由明年1月1日起計的7年。基金經理需要就「投資組合」的進度定期滙編綜合報告,讓投資者知悉運作情況及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