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減買樓契稅及放寬增值稅減免等
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住建部聯合發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內容包括購買家庭第一和第二個住宅單位、面積140平方米及以下,契稅稅率減至1%,面積140平方米以上,首個單位稅率降至1.5%,第二個單位稅率降至2%。此前,相關單位契稅稅率可達3%。
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四大一線城市,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住房增值稅政策與全國其他地方統一,即持貨兩年以上再出售時免除增值稅。
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城市,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若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繼續免除土地增值稅。各區土地增值稅預徵率下限統一調低0.5個百分點,東部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1%,西部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