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反恐專員劉躍進涉貪被起訴
新華社報道,公安部原反恐專員、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控罪指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專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躍進1959年出生,曾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多年,之後調任公安部,2011年湄公河慘案發生後,出任專案組組長跟進;2014年底轉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此後出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2015年12月,劉躍進出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屬副部長級,成為該部領導班子首設該職的首任官員,2020年6月離任;2018年至去年期間擔任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外事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