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直接訂購 教學視頻

聯交所裁定百信國際兩前董事違反上市規則

聯交所裁定百信國際(00574)前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陳燕飛,以及前執行董事沈順,違反《上市規則》。

上述二人所進行的盡職審查沒有涵蓋賣方的財務能力,盡職審查並不足夠;收購進行後沒有妥善監察有關項目,包括賣方及馬來西亞投資者的付款情況,以及工程的進展,亦沒有確保及時獲得有關事宜的最新消息;沒有促使該公司而該公司也沒有行使委任物業公司董事的權利,亦沒有對賣方採取任何行動並追討該公司因物業單位未能交付而蒙受的損失及損害。

聯交所表示,上述二人須參與培訓。

陳燕飛及沈順於2019年批准該公司收購兩家目標公司(每家目標公司均分別持有一家物業公司的49%股東權益,而相關物業公司同意購買位於馬來西亞的若干在建物業單位)。其餘的51%權益均由一名馬來西亞投資者持有。

在收購事項進行時,該兩家物業公司仍未向發展商悉數支付款項。賣方承擔了未付款項的49%。該公司透過向賣方發行該公司總值6400萬元的新股份,全數付清了收購事項的款項。賣方承諾如該公司因物業協議而蒙受或招致任何索求、損失等,賣方將向其作出彌償。該公司並無實施其他管制或限制措施以確保代價股份不會在沒有該公司的事先同意或知悉下被出售。

賣方及馬來西亞投資者未能向發展商履行支付款項餘額的責任。物業工程有所延遲,於2021年12月才竣工。2022年4月,發展商因未收到款項而終止物業協議,但該公司直到2022年上半年左右才知悉此事。物業單位最終概無交付給物業公司。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泓滙財經資訊有限公司及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