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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工頭向工人收賄70萬 判囚2年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多名「工頭」,收賄協助工人受聘。其中一名被告向約80名工人收賄共約70萬元並妨礙司法公正,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屬同類案件最高刑期。

被告鄧國梁,50歲,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時任「工頭」,早前承認3項罪名,即2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1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暫委法官羅志霖判刑時斥責被告違反誠信,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頒令被告須向其時任僱主德鑄歸還他收取的賄款約70萬元。

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被告負責帶領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指示2名「工頭」廖賢民及蒙智獎,向約80名木工、雜工、索具裝配工人及電工,收取每個工作天賄款40元至400元,共約7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工人因害怕失去工作而不情願地向被告支付賄款。廉署亦指,被告又於廉署調查該案期間,串謀蒙智獎指示部分工人向廉署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報稱自己並沒有向鄧國梁或其他人士提供賄款。

廖賢民及蒙智獎早前亦被廉署分案起訴。二人分別承認貪污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各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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