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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馬斯克獎勵訴訟 特斯拉反對向律師行付436億

美國電動車企業特斯拉(Tesla)反對向一間律師行、支付價值56億美元(436.8億港元)的公司股份。涉事的律師行協助一名股東、挑戰特斯拉向行政總裁馬斯克提供總值560億美元的獎勵計劃。

特拉維商業法院法官1月裁定,特斯拉股東在2018年通過授予馬斯克總值可能達560億美元的股票獎勵計劃無效。特斯拉正就裁決提出上訴。

根據特拉維法院公布的特斯拉文件,公司列舉多項理由,反對向馬斯克頒授總值560億美元的獎勵計劃。該公司認為,協助一名股東推翻上述獎勵的律師行,未有為股東提供任何具價值的東西,只配取得1360萬美元(1.06億港元)的律師費。

特斯拉又稱,倘若股東在下周的股東大會再度通過授出有關計劃,便反映該律師行的工作毫無價值。

協助該名股東的三間律師行,分別是Bernstein Litowitz Berger & Grossmann、Friedman Oster & Tejtel及Andrews & Springer of Wilmington。這些律師行在法官1月作出裁決後向法官提出,要求頒令特斯拉須向律師行發行2900萬股股份作為律師費,因為他們協助公司取消了向馬斯克發行2.66億股的協議。馬斯克仍未按照計劃要求特斯拉發行相關股份。

除了特斯拉外,數以千計特斯拉股東也向法官提交文件,反對向該等律師行授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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