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撞斃過路九旬翁 判囚2年
一名91歲老翁去年初在大圍橫過馬路時被的士撞倒,送院後不治,55歲的士司機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判處監禁2年,停牌5年。
被告王相其,報稱任職的士司機,被控於2023年1月5日,在大圍翠田街危險駕駛汽車,導致何元杰死亡。
行車紀錄儀顯示,死者被撞前已身處該路段至少5秒,的士與死者之間沒有其他車輛,的士撞到死者前並無明顯減速,現場亦沒有刹車痕跡。
法官指出,被告過去有良好背景,並非求情理由,最終以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至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