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憲法》包括香港在內全中國具最高法律地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媒體表示,12月4日是每年一度的國家憲法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涉及國家多方面的體制和制度性安排,更是國家及人民福祉所依,必須有系统地,深入全面學習《憲法》。
林定國指出,今天邀請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蒞臨政府總部,為律政司團隊講解《憲法》的要義,也是律政司政府律師國家安全教育專題研習班的第五講。
他指出,回歸以來,有部分香港人,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錯誤地認為只有《憲法》第31條適用於香港特區。《憲法》是「一國」的根本體現,《憲法》在包括香港特區在內的全中國領土範圍內,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憲法》當然適用於香港特區。
林定國續稱,只要我們追本溯源,無忘「一國兩制」的初心,加深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認知,「一國兩制」的落實就會愈來愈順暢。